广告片拍摄制作合同

2023-06-12 86

广告片拍摄制作合同

甲方:(公司名称/个人)

地址:(地址)

联系人:(联系人姓名)

联系电话:(联系电话)

电子邮箱:(电子邮箱)

乙方:(广告公司)

地址:(地址)

联系人:(联系人姓名)

联系电话:(联系电话)

电子邮箱:(电子邮箱)

甲、乙双方鉴于甲方需要制作一部广告片,经双方协商,达成如下合同:

一、项目描述

1. 项目名称:(项目名称)

2. 项目内容:(项目内容)

3. 项目时间:(项目时间)

4. 项目地点:(项目地点)

二、拍摄制作流程

1. 甲方应在项目时间内向乙方提交完整的影片资料,包括剧本、分镜脚本、音乐、演员表、摄影机位和镜头等资料。

2. 乙方应在收到甲方提供的资料后,进行必要的审核,并在确认资料无误后向甲方提供相关拍摄场地和设备。

3. 在拍摄期间,甲方和乙方应保持良好的沟通,共同确定拍摄进度和拍摄方案,确保项目顺利完成。

4. 在拍摄完成后,乙方应在收到完整的影片资料后及时向甲方提交,并对影片进行后期制作,包括剪辑、音效、配乐、特效等。

5. 后期制作完成后,乙方应在收到完整的影片资料后及时向甲方提交最终版本,并支付项目款项。

三、费用支付

1. 乙方应在收到甲方的付款请求后,尽快完成付款。付款方式为:(付款方式)

2. 支付方式为:(支付方式)

3. 支付方式的确认时间为:(支付方式的确认时间)

四、保密条款

1. 双方同意在项目制作过程中,保持对项目的保密,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项目内容。

2. 若因项目泄露导致损失,双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。

五、合同终止

1. 项目完成后,双方如有一方提出终止合同,应提前30天告知对方,并按照本合同的终止条件进行结算。

2. 如有一方未按时提交项目款项,另一方有权随时终止合同。

六、其他

1. 本合同一式两份,甲、乙双方各持一份,具有同等法律效力。

2. 本合同未尽事宜,由双方协商解决,并可签署补充协议。

甲方:(签字)

乙方:(签字)

日期:(日期)

北京市朝阳区公安局公备案号-110105001113 工业和信息化部京ICP备案号 京ICP备2023035641号-2

扫描二维码

手机扫一扫添加微信

136 915 16456 扫描微信